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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

日期:2016/11/21  点击:2399 次
  商标、技术等无形资产是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沉淀下来的宝贵资产,是企业总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资产,也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

  无形资产评估的作用

  摸清家底,维护企业资产的完整。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无形资产评估成为企业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形资产的评估、管理、利用,多年来企业自身已成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其资产量在相关财务报告中已得到了充分的揭示。但是一个企业到底有哪些无形资产,其价值量如何,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并不清楚,形成了资产管理的盲点。只有充分揭示这部分资产的真实价值,才能做到心中有数,进而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使之规范化,保证企业资产完整性。

  为经营者提供管理、决策依据。

  无形资产价值其本质是无形资产的培育、发展情况,企业的创新能力和赢利能力,企业资源的利用状况和利用效率、效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等等。评估的过程是资产清查的过程,重点在于发现企业在资产管理、经营过程、资本结构、企业效率和盈利能力等各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解决或为企业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经营者对无形资产投资做出明智的决策,合理分配资源,减少投资的浪费。

  资本运营需要,以无形资产为先导,实现低成本扩张。

  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作为投资主体的地位已经明确,但要保证投资行为的合理性,必须对企业资产的现时价值有一个正确的评估。企业改制、合资、合作、联营、兼并、重组、上市等各种经济活动中以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已很普遍。对于出资方来讲,用无形资产投资可以减少现金支出,以较少的现金投入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可以扩大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商标价值。对于接受无形资产投资的企业来讲,商标权资本化可使其直接获得知名商标的使用权,进而打开市场,扩大生产经营;接受商标权投资,也可促使企业严格依法使用注册商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商品或服务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增强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评估的结果既是投资者与被投资单位投资谈判的重要依据,也是被投资单位确定其无形资本人账价值的客观标准。

  资产交易的需要。

  在转让、拍卖、收购、许可使用等情况下应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为交易双方提供客观、公正的价值依据。

  激励投资者信心。

  无形资产价值一经权威机构评估确定,它将会深入人心,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对它的认识和接受,一方面推动了企业规模、效益的迅速增长和经营风险的分散,另一方面可使金融市场对企业的价值和未来发展能力有较正确、积极的认识,提高与投资者的交易机会和交易效率。

  有利于销售渠道的拓展和特许经营体系的扩张。

  盟主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可以在招收加盟商过程中,让盟主介绍自己的品牌价值时有具可依,从而使潜在加盟商对本企业有比较准确的判断依据,还可以让潜在加盟商看到本企业的发展潜力,增强加盟信心,所以进行无形资产评估对于特许经营盟主企业显得尤为重要。

  质押贷款。

  《担保法》、《物权法》明确规定,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可以出质质押贷款。产权人及银行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认同是否统一,这就需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为其评估客观的公允价值。

  无形资产出资、增资。

  无形资产可以100%出资。以无形资产作价增加注册资本金,既解决了企业或自然人现金不足或不愿用现金出资增资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企业在招投标、合资合作、组建集团、申请国家专项基金及项目等方面注册资本金不足的问题。

  经济谈判的需要。

  合资合作方看中的往往不是机器设备、厂房等有形资产,而是技术、商标、资源等无形资产。即使不需要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股,这些无形资产经过评估量化,也可以在经济谈判中增加砝码,占据有力地位。

  为侵权赔偿提供依据。

  商标权、专利权评估后,在侵权诉讼和商标、专利的行政保护中,有利于对假冒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认定赔偿额,为权利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提高企业被认定为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成功率。

  扩大、提高企业影响力,展示企业发展实力。

  随着企业的形象问题逐渐受到企业界的重视,通过以品牌为代表的无形资产的宣传,已经成为企业走向国际化的重要途径。企业拥有大量的无形资产,给企业创造了超出一般生产资料、生产条件所能创造的超额利润,但其在账面上反映的价值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无形资产的评估及宣传是强化企业形象、展示发展实力的重要手段。

  提升企业品牌凝聚力。

  以品牌价值为代表的无形资产不但要向公司外的人传达企业的健康状态和发展趋势,更重要的是向公司内所有阶层的员工传达品牌信息,培养员工对本企业品牌的忠诚度,以达到凝聚人心的目的。

  无形资产的分类

  商标权评估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专利权评估

  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

  从经验或技艺中总结获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采用的,为有限管理人员所掌握,未获得专利权、尚处于保秘状态的,对完成产品生产或经营过程有实用价值的先进技术知识和特有经验。包括:研究手段、生产方案、设计方法、工艺流程、技术图纸、技术规范、制造技术、操作技巧、材料配方、测试方法等。

  著作权、版权评估

  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

  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a.文字作品

  b.口述作品;

  c.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d.美术、建筑作品;

  e.摄影作品;

  f.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g.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h.计算机软件。

  特许经营权评估

  有权利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

  (1)法令特许(政府部门许可企业组织)

  是指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企业或个人的申请,在其认定经营条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发给许可证,授予其在特定期内享有特定领域的垄断经营权或设施利用权,主要有以下四项:专营权(专卖权)、生产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资源性资产开采许可证。

  (2)约定特许(企业间许可)

  是一家企业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有限期地或永久地授予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字号、专利、版权或非专利技术的权利。它包括三种形式:独占许可、独家许可、普通许可。

  销售(分销)渠道、重大客户、长期供销合同

  销售渠道(网络)是指产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所经过的通道或途径,它是由一系列相互依赖的组织机构组成的商业机构,即:产品由生产者到用户的流通过程中所经历的各个环节连接起来形成的通道。销售渠道的起点是生产者,终点是用户,中间环节包括各种批发商、零售商、商业服务机构等。对产品来说,它不对产品本身进行增殖,而是通过服务,增加产品的附加价值;对企业来说,销售渠道起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的作用,完成厂家以难完成的任务。

  重大长期的稳定客户(大客户)、长期的购销合同是企业实现稳定现金流的最重要的利润来源。

  植物新品种权评估

  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拥有植物新品种权。(主要存在于农业、畜牧业、林业生产领域)

  商誉价值评估

  (1)在同等条件下,由于其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能获取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商誉属不可确指无形资产,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整体并购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2)商誉与商标的区别。

  A.商标是产品标志,商誉是企业整体声誉的体现。

  B.商标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可以再原企业继续存在的同时,也可以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而商标属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不能脱离现有企业而单独存在,其转让只能在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时实现。

  C.商标可以转让其所有权,也可以单独转让其使用权。商誉没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之分。

  土地使用权(土地价值)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企业及个人所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所以在我国所说取得土地,都是取得使用权,因其直观上具有实物形态,但仍是一类特殊的无形资产。

  以下内容都属于无形资产范畴

  品牌、商标、商誉、字号、企业家价值等评估

  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版权)、药品批准文号、计算机软件、秘诀等价值评估

  特许经营权、植物新品种发明权、海域使用权、航线经营权、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排污权、酒窖窖池、旅游景区收费经营权、特殊景观等价值评估

  专业网、营销网、客户名单、长期合同等价值评估